客车超载,卸客转运再上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9:43 南方都市报 | |
客车超载,卸客转运再上路 省交通厅、公安厅联合发出通知,严禁只罚款不卸客转运行为 本报讯(记者罗斯丁)广东省公路客运即将进入客流高峰期。省交通厅和公安厅昨天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对已购票旅客总数超过核载人数20%(含)的客运车辆,除对直接责任 据介绍,2004年春运期间超载客车卸客转运工作仍按照省政府春运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超载客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具体统一规定为:(一)对已购票旅客总数超过核载人数20%(含)的客运车辆,除对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外,对超载旅客要坚决实行卸客转运,转运发生的费用由违章者所属企业或经营者(当事人)全额承担; (二)按有关规定,已购票的旅客每人可免费随车携带一名身高1.1米以下的儿童,该儿童不纳入核定载客人数计算; (三)各路面检查站(点)应加强与当地运输企业的协调联络,选择有实力的运输企业设立转运服务站,常备两辆以上车辆作为卸客转运使用,随调随到,并为分载旅客提供各项后勤服务。常备运力不能解决时,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调动应急运力支援分载; (四)除了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载客货车、拖拉机及无牌无证车辆外,原则上不予扣车。对经查实认定的非法营运载客小型客车,依法暂扣车辆处理。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的该类车辆,可移交交通主管部门处理。严禁只罚款不卸客转运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