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问责”起纷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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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9:56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在新一轮的国资国企改革中,如何看待国企经营者的责任?在今年的上海两会现场,几位市人大代表就“问责”两字展开了一番争论。 市国资委主任凌宝亨代表在发言中说,在国企的要素分配过程中,设置了三条“高压线”,土地、房产评估增值和变现收入等三种收入不能用于奖励。代表们听了连连点头。 可在场的上海财经大学博导蒋洪代表却挑起了“刺”:“您在‘奖’的方面说得很好,但我们没有听到一个‘罚’字,没有听到对国企经营者如何问责。”蒋洪代表提出,要强化对国企经营者的问责机制,他建议,把业绩作为考核经营者的“硬指标”,列入评价体系。在考察国企经营者时,不仅要看他担任过哪些职务,还要看他担任这些职务时做出的业绩如何,看他办过多少实事。国资改革的今天,这一点尤为重要。 没想到在后面的发言中,来自上海社科院的张幼文代表唱起了“反调”。他提出,对国企经营者来说,已经出现了他们权力范围内承担不了的责任,应该要做的是“减责”。他说,在前不久专题调研时,发现一些经营者在企业现状不佳、需要改革求生存的当口犹豫不决。原因就是怕责任太重,担心会戴上“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他举了个例子,有一家企业,如果以低于国有资产评估价来改制,算不算国资流失?但如果按评估价算,对这家企业来说改制就改不成。 对此,厉无畏代表认为,争论是从不同角度对国企经营者的责任提出看法,有争论是好事,是代表们努力履行职责的表现。他认为,“减责”是为了“明责”,“明责”后才能加强“问责”。记者桂云林(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