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冰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12年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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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10:15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记者田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4日上午对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受贿上诉一案依法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王雪冰的上诉,维持原判。 王雪冰原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曾任中国银行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总经理。1993年至2001年期间,王雪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15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2003年12月10日,北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裁定驳回王雪冰的上诉,维持原判。 公诉人及王雪冰的律师到庭参加了诉讼,王雪冰的亲属旁听了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