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居民生活必需品不得涨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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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10:19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杜迎新)昨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下属物价检查所对本市三家商业零售场所进行了物价检查,从而拉开了物价大检查的帷幕。春节期间,本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加大对价格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保持节日期间物价稳定。 此次检查的三家商业零售企业是西单万方商场、晨星农贸市场和长安商场,检查的重点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蔬菜、肉类、糕点、豆制品等食品、各类日用品和节日商品的定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维护物价稳定,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各级政府一律不得提高政府定价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有关部门也将加强对铁路、民航运输企业及公路运输企业价格的监管;旅游价格方面,将重点监查经营者在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是否存在价格欺诈和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旅游景点门票价格、机动车停车场收费、代售机票、火车票是否执行政府有关规定,以及旅游参观点门票执行国家规定的优惠票措施等情况;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市场价格问题,价格监查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副食品、药品、医疗等价格秩序,坚决查处乱收费、乱加价和价格欺诈、价格歧视、价格垄断,以及造谣惑众、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保持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如发现商家存在价格欺诈等不法行为要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