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将立法保障劳动者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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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11:04 现代金报 | |
欠薪投诉举报要在七日内立案 □记者 岳德亮 金报讯 劳动保障部门应在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的七日内立案,监察对象为逃避支付工资而隐藏财产的可以扣押其 相应价值的商品,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证人的可以罚款二 投诉要在七日内立案 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核查投诉举报。《条例(草案)》指出,依法 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的,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自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立案,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1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长结案期限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但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但被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在2年前已终止的或是投诉举报人不提供基本情况、经核查未发 现相关证据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不予受理,并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 可扣押查封相应商品 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依法执行监察任务时,有权进入监察对象的工作场所,询问有关人员,查阅、调阅有关资料,并可 以采用记录、录音和复制等方式收集证据。《条例(草案)》规定,监察对象为逃避支付工资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而隐藏 、转移、变卖财产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扣押、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劳动监察部门在执行任务时,需 要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提供监察对象有关资料的,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及时提供;需要金融机构提供监察对象工资支付情 况的,金融机构应当及时提供;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依法执行现场监察任务遇到阻挠或者拖欠工资单位的负责人逃逸时,公安机 关应当依法配合查处。 为了让农民工在返乡过年之前能够拿到应得的工资,省建设厅日前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公布了清理建设领域工资拖欠问 题的举报电话:(0571)85068059、8516419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