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展开凶杀案件高发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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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11:26 新华网 | |||
在昨日(14日)下午召开的全省凶杀案件高发重点地区专项治理会议上,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唐俊杰的讲话掷地有声。 从即日起,省综治委决定在省内凶杀案件高发的20个县(市、区)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 建立防止恶性案件长效机制 会议通报了沈阳市、大连市、抚顺市、锦州市、铁岭市、葫芦岛市等地的20个县(市、区)为凶杀案件高发专项治理的重点地区。 这个数据是根据辽宁省凶杀案件高发原因与对策专题调研组提供的数据,按照实有发案数量和人口比例发案数量排序确定的。 “这次凶杀案件高发重点地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工程,”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李峰在会议上指出,“通过整治,不但要把当前本地区凶杀案件的高发势头遏制住,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放眼长远,查找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从根本上减少诱发凶杀案件的不利因素,探索和建立起一个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防制和防止社会恶性犯罪的经常性机制。” 各部门互相配合控制凶杀 这次确定的20个县(市、区)要参照省里开展的“凶杀案件高发原因与对策专题调查”的做法,对本地区暴力凶杀案件状况、原因、规律、特点等,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分析,召开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和政法界有实践经验的干警座谈会,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工作对策。 省综治委副主任李峰强调指出,要坚持“严打”方针,提高对凶杀案件的侦破能力。要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突出打击重点。公检法机关要密切配合,坚持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切实加大打击力度。 “我们要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达到震慑犯罪、遏制犯罪、减少和预防犯罪的目的。要排查确定社会治安状况混乱的重点地区或单位,有组织、有准备、有目标地开展集中整治,限期改变面貌。同时要加强对金融、大型企业、大专院校周边,特别是火车站、广场、大型集贸市场等公共复杂场所社会治安的严格管理。”李峰这样表述此次专项治理的目的。 成立专项领导小组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由李峰书记为组长,副省长、省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闫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唐俊杰为副组长的“全省凶杀案件重点地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由省社会科学院院长赵子祥为组长的专家指导小组,成员包括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的领导。 会议指出,在具体整治上,要由综治组织统一协调,以群防群治组织为依托,形成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网络。在时空方面,要加强“上半夜”案件高发时段的巡逻执勤;在场所方面,要突出加强居民社区的防范,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网络。 同时,要切实加强对近5年来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理,要对其进行一次全面摸底,逐一查清下落,登记造册,落实帮教措施,采取多种渠道做好安置工作。 “今年年底前省里要专门组织人员,对以上20个重点地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唐俊杰在会议结束时表态,“对于凶杀案件高发地区发案数持续上升者,年底将被一票否决!”这意味着这20个县市的公安部门的年底评优及奖励资格都由此决定。(记者陈萍):(来源:华商网-华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