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树主动赔偿的社会价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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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11:42 京华时报 | |
作者: 沈 峰来源: 新闻主体:据本报报道,北京出租车司机孙涛因避让一骑自行车的市民,将一棵小树撞断。路上几乎没人看到这一情景,但他马上找到附近的保安,把自己撞断树的情况登记下来,并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一家家地找小树的分管单位,最终到朝阳区建外城管队交上了50元的罚款。 一位普通的出租车司机在误损公物之后,主动报警赔偿,其高度的责任心实在令人敬佩。 孙涛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有敢于承担责任的勇气,体现了良好的、诚实守信的公民道德意识。这种主动负责的精神,也正是我们这个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体现。应当说,孙涛的行为对于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不失为一个活教材。 然而,我们很遗憾地看到,现实生活中,像孙涛这样的公民还为数不多,否则,孙涛的举动也无法成为新闻。纵观我们周围,不乏一些人在犯了错误之后,想方设法逃避,甚至百般抵赖。即使有的人犯了很小的错误,也不愿主动承认,认为如果自己做错了事,别人不知道的话,也就没什么责任可负。说白了,这是一种缺乏社会责任心的表现。这一问题导致的社会后果,往小处说就是损坏几棵小树,往大处说,就会造成社会不公以及不正之风的盛行,甚至会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 责任心是社会为人处事的基本要求。古人把“知耻近乎勇”视为美德,清人王永彬在《围炉夜话》中也说:“人之足传,在有德不在有位;世所相信,在能行不在能言”,也说明做人要有良好的道德约束和责任心。 应当说,责任心可以养德,责任心更可以树德。责任心一旦成为一种群体行为,形成气候,其含义就不仅仅是责任二字本身,它会形成一种社会精神。北京出租车司机孙涛主动报警赔偿的责任心,便是这种积极精神的体现,也是这一个例的价值所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