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广州市区中心城区全面禁行摩托车(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15: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限行摩托车”听证会上午举行,主管部门提出方案征求意见———2007年市区中心城区全面禁行 5月1日起部分主干道限时禁行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闫修彦、孙朝方,通讯员欧阳永晟、王宏山、赖国辉、陈伟秋报道:广州市市区摩托车限行方案听证会上午举行。根据主管部门提出的限行方案,广州市计划2007年市区中心城区无摩托车行驶,今年5月1日起部分主干道高峰期禁行。 据悉,到目前为止,国内已经有超过30个城市对摩托车实行了不同程度的限行或禁行。但由行政部门召开听证会征求市民意见,广州开了先例,这充分表明了广州市政府“问计于民”的执政作风。 据介绍,本次听证会共有89人报名参加,经确认后有17人参加陈述,55人参加旁听。陈述人和旁听人充分考虑了普遍性和代表性,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普通市民、摩托车主、事故受害人。有关部门提出的限行方案,将在充分吸收市民意见后正式公布,以保证摩托车限行决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限行方案,广州市将分三步,从今年5月1日、2006年1月1日、2007年1月1日,分别限制摩托车在部分主干道限时禁行、东风路全段禁行、市区中心城区全面禁行。 据介绍,此次听证会主要讨论的内容,是如何合理地对摩托车实行限行和禁行,而非禁不禁的问题。广州市自1991年限制发牌、1998年全面停止核发市区(旧8区)摩托车号牌以来,就已经明确了要在未来几年内让摩托车在市区消失。但如何分步骤、合理地禁行,还需听取市民意见。 另据悉,对于因政策原因提前报废的摩托车,下一步有关部门还计划给予一定的补偿和奖励,补偿标准将“相当合理和人性化”。具体方案是:对于没有到期申请报废摩托车,给予补偿;到了报废期还处于延缓期的,给予奖励;2007年还在市区外围,主动申请转移或过户到市区的,给予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