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出公告采取措施防止韩国古典猪瘟入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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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20:1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杜宇) 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日前联合发出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韩国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已运抵我国口岸的一律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公告说,韩国庆尚南道近日发生了古典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韩国的猪、野猪及其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对途经我 公告还要求,对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的走私入境的来自韩国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完)(来源:新华网) 相关专题:禽流感席卷韩日越三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