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奶”流产3次 向他索赔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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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1:3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一女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一有妇之夫同居,并在两年中为他流产3次,得知真相后,该女子即将男方告上法庭,并向其索赔3万元。日前,石狮市法院以双方均有过错为由,一审判决男方支付女方赔偿金1.5万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间,同住在石狮联邦工业区内的女子陈某与男子蔡某相识后,由于蔡某谎称其尚无配偶,两人迅速同居在一起。其后的两年间,陈某先后3次怀孕并到医 其后,由于蔡拒绝赔付,陈以同居并流产造成其身心受到伤害为由,将蔡告到石狮市法院,要求蔡履行协议,赔偿3万元。日前,法院经审理认为,陈、蔡二人的同居行为不受我国相关法律的保护,双方以此签署的协议无效;同时,陈怀孕并流产所受到的身心损害,蔡应付主要责任,但陈亦有过错,应付次要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报记者 陈德山通讯员邱尚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