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新闻官”不是挡箭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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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1:38 海峡都市报 | |
泉州警方新闻发言人的出现,确实让人们好奇了一把,这可是个新鲜事!有人不禁要问,泉州警方为什么要设新闻发言人呢?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是什么?泉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领导小组组长李再生(以下简称李)接受本报记者(以下简称记)专访时说,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充分尊重公众知情权的表现。 尊重公众知情权 记:泉州市公安局为什么会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李:首先,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发布警方的一些重大决策、重大行动、重大事件,尊重群众知情权。其次,根据公安部及省厅的要求,以此增加警方工作的透明度,主动自觉地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知情权。 记: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后,主要做哪些方面的工作呢? 李: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后,根据各时期局党委的中心工作和任务适时向各级新闻媒体通报近期公安工作的部署、重大决策、重大举措和成效,及时准确地发布全市公安工作信息及重大战果,向新闻媒体发布事关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情况或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具体内容包括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信息、新情况、新经验、新举措、新成效;各种便民、利民、为民、亲民、爱民活动的举措和成效;专项斗争、专项行动的重要部署,侦破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毒品案件的战果;全市治安状况和交通、消防安全情况,先进集体和先进典型人物的事迹,有一定影响的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发布的重要事项。 每月发布警方信息 记:新闻发布会多长时间举行一次? 李:我们采取的是定期和不定期发布结合的方式。原则上一个月定期举行一次发布会,在定期举行新闻发布活动的同时,对于即时发生的重要新闻,公安机关将根据情况随时予以发布。 记:下次发布会是什么时候? 李:节前我们召开了一次发布会,春节后还会再发布一次,主要发布春节期间的治安动态、安全保卫等内容。 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新闻发布会上,泉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林江涛(以下简称林)回答了本报等媒体记者的提问。 记:请问新闻发言人,你是如何看待新闻发言人制度的? 林: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制度,可以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 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可正确引导舆论,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督促警方自觉接受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记:如何加强媒体与公安的双向交流,新闻发布会会不会只是警方单向的信息发布?将来有没有可能采用电视直播方式直接面对市民? 林: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单向的,对此,我持否定态度,我们设了提问环节,就是给媒体提供了解情况、进行双向沟通的机会。我们会把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的通信方式和联系方式告诉各家媒体。至于采用电视直播的方式,这需要通过市委宣传部的批准。我们邀请新闻媒体来,也是希望通过媒体的宣传把近期的社会治安情况转告给市民。 “新闻官”不是挡箭牌 记:设立新闻发言人,会不会成为警方拒绝接受采访的挡箭牌?以后,如果采访重大突发事件,警方会推说找发言人去? 林:不会!公安机关本来就有专门的宣传部门,负责发布日常的新闻。设立新闻发言人,其实是多了一个了解警方工作的渠道,目的就是为了增加警方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各界得到来自官方更权威的信息。 通风报信 刑事案件下降 满意率上升 据省综治委年前组织的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泉州市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2.52%,比前年高出0.14%。 14日,在泉州警方的首次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介绍了去年泉州市社会治安情况。 据统计,去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34099起,同比下降了0.29%,在全省所占比重由以往的1/4下降为1/5,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0.23%和5%;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909起,破案率达49.59%,破获8类严重暴力案件2911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1101名,摧毁犯罪团伙502个,抓获团伙成员1401名。全市刑事案件破案总量、追逃工作、指纹侦破会战等多项成绩均列全省第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