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卡”竟可商场通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2:07 京华时报 | |
作者: 赵晓路来源: 本报讯 (记者赵晓路)春节将至,被明令禁止的代金券又打着幌子在商场现身。 前天下午,陈女士的同事在双安商场五层购买了10张“美食卡”。“这些美食卡可整个商场通用,”陈女士对此表示不解,“这样的卡应是禁止发行的。”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双安商场五层食府,见20多人站在正对电梯的收银台前。一位刚买完卡的顾客告诉记者,他给单位买了10张800元的美食卡,“快过年了,送礼也不知道人家喜欢什么。还是买卡合适。”记者留意到,这些卡的背面标有仅限美食消费使用的字样。可对方笑着回答说:“卡在整个商场通用,我往年也买过。” 记者向工作人员询问该卡的使用范围,得到的答复是整个商场全场通用。而双安商场总经理办公室一林姓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美食卡主要是为了方便顾客在五层美食城吃饭。 中诚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指出,这种“美食卡”实为代金券。发行代金券是一种金融行为,商场不是金融机构,不具备发行资格。 线索人 陈女士 线索费 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