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建议:取缔挂电光爆竹、放爆竹录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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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2:54 信息时报 | |
市人大代表认为这种庆新春的做法使主管者难辨真假疲于奔命干扰了执法 本报讯(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穗仁宣) 广州目前个别区域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行为,部分居民通过在家里挂电光爆竹、录音机反复播放爆竹声等方式庆贺春节,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难辨真假,跑上跑下,疲于奔命,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对这些仿爆竹模拟物品予以取缔。 在昨天的相关会议上,市公安局副局长祁晓林介绍说,2002~2003年期间,群众的禁放意识得到明显加强,违规单位和个人较往年大幅减少,尤其是原来违规比较严重的白云、天河两区及其他城乡结合部违规现象明显减少,期间全市没有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的火灾、人身伤亡等事故。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市出动警力10719人次,检查集市277个(次)、个体摊档14468个(次),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个体摊档28个47人,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个案177宗405人,治安拘留7人,罚款88人,警告教育357人,没收烟花爆竹1804箱374盒。 但也个别商家惟利是图,暗中销售,逃避公安机关查处。城郊结合部地区部分市民旧的传统观念一时难以彻底改变,而目前对违反《规定》人员的查处力度偏软,难以起到震慑作用。今年春节前后,市公安局、各区公安分局将组成联合巡查队,对全市各重点地区进行巡查执法,从重从严处理,做到发现一宗、处理一宗。 雷祖光等委员则指出,前几年,部分居民通过在家里挂电光爆竹、录音机反复播放爆竹声等方式来庆贺春节的现象很多。这些做法使有关管理人员难辨真假,不知道是不是在放真爆竹,并为此跑上跑下,疲于奔命,给执法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尽管这两年少了很多,但也在一些居民区见到,建议对这些模爆竹模拟物品予以取缔,避免对正常执法工作的干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