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是否不知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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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3:48 深圳商报 | |
“潜江轿车拖人400米”续闻 肇事车是否不知情? 【本报讯】元月6日晚,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44岁的农民高增义在沙洋县交警大队门口,被湖北省潜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慧琳乘坐的轿车当街拖行了400米远!目前,此事在 当事各方对此说法不一,而焦点聚集在“肇事车是否真不知有人被拖”上。 当事双方各执一词 高增义说,这件事情源于去年10月7日的一次车祸。在沙洋县漳湖院农场,高增义13岁的女儿和另一个女孩子一起,与黄慧琳丈夫驾驶的潜江市人大常委会轿车(鄂N06012)发生车祸。事发时,黄慧琳坐在车上。 今年元月6日,当事各方在沙洋县交警大队门口协调处理此事。此次交通事故最后被鉴定为,肇事车负80%责任,高增义的女儿与另一个女孩子一起承担20%的责任。但高增义并不满意处理结果。 他开始试图不让轿车走,但轿车起动后他的手卡在了轿车的后牌照上,被拖住后,开始跑了几步,随着汽车加速,他的臀部着地,被拖着前进。“他们这是想逃跑”! 黄慧琳向记者介绍,当日下午4时30分就基本解决完问题,高增义拒绝签字。她和同事一直被高增义及其家人“纠缠”到晚上7时。 “我们是在警察的指挥下离开现场的,当时头都是昏的,周围还有人起哄,确实不知道车后面有人。”黄慧琳说,“后来车都快到潜江了,沙洋的警察才给我打了电话,如果我真是想逃离现场,我还会转回去吗?” 黄慧琳也承认,当时不该让自己的丈夫驾驶汽车。对此,她已经向潜江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检讨。 目击证人说法不一 高增义的姐姐高增芳一直参与解决问题的全过程。 高增芳说,当时许多人大叫停车,包括现场的警察,但汽车的速度很快,高增义在被拖了约400米后,才被甩下来。 高增芳说自己并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汽车里面的人一定知道外面发生的事情,但她认为“当时离现场几百米远的市民都听到了喊叫,汽车里面的人也应该听得到”。 不过,作为现场另一目击者,沙洋县交警大队民警耿勇向记者介绍:当时情况比较混乱,黄慧琳在车中肯定不知道有人被拖住了。当时,她确实是在走完全部程序后,在交警的指挥下离开现场的,“这不是逃离肇事现场”。 沙洋县交警大队负责调处“10·7”事故的警官张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黄慧琳“可能并不知道有人被拖在了车后”。 张瑜称,前期的交通事故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在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的过程中,黄慧琳的态度一直“非常好”,在赔偿方面也“非常爽快”。 派出所仍在取证 沙洋县水陆派出所的一名民警见到记者后显得很紧张。他说:领导都不在,全部到县公安局开会去了。 但记者随后在沙洋县公安局了解到,当日下午根本没有召开会议。 该局政治处主任张志林,在拨通水陆派出所所长曾鸿山的电话与其进行了一翻交谈后回告记者:目前,关于鄂N06012轿车拖人400米一事是否为刑事案件,警方仍在调查取证,因为“有几个目击证人还未找到,所以不宜对外宣传”。 张志林个人估计,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应该是高增义自己扒的车,才造成了惨剧发生。 他表示,如果此事真是鄂N06012轿车故意所为,那警方必会追查肇事司机的责任,若司机是受黄慧琳指示,同样会依法办理。(武汉晨报供稿)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