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可建小型航空公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4:13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京华时报16日消息1月15日上午,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民航总局将同意部分非航空企业筹备成立小型航空公司。 杨元元透露,目前在中国有一些民营的企业和大的旅行社,已经向中国民航总局提出申请要办理一些小的航空公司,中国民航总局准备同意他们开始筹备,但必须在一定的安全水平下才能载运旅客和货物。 杨元元表示,香港和澳门有些企业或个人对这件事情有兴趣,正式申请办这类航空公司。他们首先要得到香港和澳门民航当局的批准,主要目的是想飞一些内地的航线,这项工作目前正在研究中。办这类公司的标准,不管是中国民航还是香港、澳门民航当局,标准都是按照国际标准,首先是经济方面的审批,对申请人注册资本、经营航线、预计经营状况以及经营人的信誉程度等各方面进行严格审查。这方面的条件符合之后,可以开始筹备航空公司。但是在运人运货之前,必须通过民航当局安全运行合格审定,在运行规范的范围内才可以真正开始运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