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售公房上市 单位不得“设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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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4:4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新华社济南1月15日电山东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2004年,山东将集中清理已购公有住房上市的政策性障碍,任何单位不得为已售公房上市擅自设置限制条件。 有关数据表明,目前山东省直公房只有300多户进入上市交易程序。其中,已经办理完相关法律手续并取得相关证件的只有20多户。对于省直公房上市交易冷清,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单位为已售公房上市设限等人为政策性障碍较多是个重要原因。 针对这一情况,山东省有关部门正着手清理公房上市的诸多政策性障碍,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原公房出售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置限制条件。个人拥有的普通住房,转让时将免征土地增值税。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时,原产权单位原则上将不再参与所得收益分配。并积极培育房屋租赁市场,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住宅,将按照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宋振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