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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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7:01 扬子晚报 | |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已于2003年12月16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通过政府规章规范和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康、有序的进行,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维护农民的合法权利,这是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制建设的重大进展,顺应了农民群众的期盼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流转办法》的实施,对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的原则,从建立健全规范化的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健全与完善公平、合理的土地流转利益补偿机制,培育市场化的流转机制,加强对土地流转纠纷的依法调处,以及违法流转、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流转办法》从三个方面突出了对农民土地流转权益的保护。一是坚持自愿原则,强化流转合同管理,明确了农民的流转主体地位;二是坚持有偿原则,确定土地流转的合理补偿标准和方式,切实保护农民流转收益;三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保障农民流转权益。 制定规章十分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贯彻实施好规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规章的实施,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从事农村工作的领导干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认真贯彻执行好这个办法,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增强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和土地流转自主权的意识,进一步加深对承包方享有自主的承包土地流转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基本权利的认识,是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体现。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要加强宣传,让农民群众都知道《办法》的主要内容,用《办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各级农经、农林部门要切实履行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的重要职责,要深入学习中央和省有关土地承包与流转的各项政策和《流转办法》的各项规定,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强化土地流转服务,及时调处纠纷,切实维护土地承包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土地流转健康有序进行。要把指导和服务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各级农经部门重要工作内容。一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研究,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动态,把握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实际。二要以土地承包与流转合同管理为抓手,加强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确保土地流转健康、有序进行。三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好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四要及时调处土地流转的纠纷。纠纷的调处要依法进行,按政策办事;要明确办事程序和管辖范围;要公开办事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以取信于民。(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