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托运货物丢失难获赔偿 2600多元的货物只赔1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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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7:33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 [江南都市报] 记者刘瑾报道:托运时货运公司将货品遗失了,却不肯照价赔偿。1月14日,南昌的熊先生向记者求助。 据了解,1月3日,福州客户通过福州盛辉物流运输公司给熊先生发了价值2630元的化妆品。1月6日,熊到“南昌盛辉货运”准备提货,却得知货物不见了。熊先生告诉记者,福州盛辉物流运输公司一开始只肯赔300元,因为货物托运单上的协议事项里已经注明:贵重货 江西省环城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认为,托运单上关于赔偿的规定并非双方约定,有失公平。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