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对不动产征物业税 税额将随房产市值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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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8:15 南方都市报 | |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刘昆昨天(1月15日)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透露,广东有可能在今年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 据了解,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比如公路、地铁通车后,沿线的土地价格就会提高,而每年应缴的物业税也会跟着提高。 据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日前的说法,从物业税的角度看,实际上涉及到两种不同的城市管理方式:一种是城市土地采用批租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政府必然希望土地能够卖出较好的初始价钱,以便于政府改善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另外一种是,土地的供应和交易基本上没有限制,但是土地的使用要定期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征收财产税,会使土地初始价格比较低,但每年都要承担一定的物业税。据称,开征物业税的做法有利于承租人的优化资源配置。 业内人士认为,开征物业税是目前房地产税费改革的信号。试行物业税改革,将对未来中国城市土地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