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需要透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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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8:49 华商晨报 | |
低保金与生俱来带着金色光泽,是社会给予贫困居民的一缕阳光,是保障贫者生存权的重要举措,社会保障体系被称为“阳光工程”因此得名。 “抚顺市胜利经济开发区南花园街道所属社区扣低保户低保金的个案,区街两级民政部门正在调查”,对于调查的结果,我们等待;对于“个案”的定性,我们质疑。 “不参加劳动,就要扣钱”,“我们害怕被取消低保资格”,两天来,这样的声音不绝于耳,似乎克扣低保金不像“个案”那么简单。克扣下来的这笔可称为“救命钱”的款项流向何处?同情弱者的人们谁也不愿看到这缕金色阳光被别有用心者玷污。 公共事务透明的重要性越来越为人们所认知,低保金发放须每月公示,这是民政部下达的明文规定,想必其作用不言自明。但是这项工作,那些曾经扣过、罚过低保户低保金的街道和社区是否做好、做到位,现在看来,答案是个问号。 一面是低保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一面是克扣与滥罚,有了公示,岂不露了马脚?只能阴暗点了,阳光不阳光无所谓。监督在哪里?让低保户去监督?“我们拿着国家的钱,哪能再去监督社区的工作。”自身的经济状况使得低保户对地方社区和街道有一种天然的畏惧,弱势地位让他们很少想到自己具有获得低保的权利。上级民政机构对于基层工作的指导不可谓不明确,相关制度不可谓不细化,政策的针对性与现实不可谓不契合,然而,源头发出的光线在远端弱化了。上级的监督难以面面俱到,总有阳光无法深入的死角,那么滋生的阴暗也只能依靠事后调查。好政令得不到实行,不可否认,某些地方街道在给上级民政部门抹黑。地方社区或街道只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而不是对社区的贫困居民负责,这是问题的根源。出现的弊端种种,也多是由于把政策服务的主体放在了次要地位,而没让广大社区居民参与其中。只有将社区居民与地方街道的关系重新梳理,才能使弊病真正得到解决。此时,社区须有自己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并且赋予它监督低保金发放的权力。当街道对上级负责变成了对社区居民、贫困居民负责,也许阴暗就没了栖身之所。 亡羊补牢,未为迟也。若保证“阳光工程”曝于阳光之下,制度的完善与变革成为必须。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看到下一个“个案”;只有这样,低保金才能永保阳光本色。文/晨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