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请村医误诊致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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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8:55 华商晨报 | |
晨报朝阳讯(记者 田香 通讯员 李至鑫)“官司赢了,孩子妈在九泉之下可以闭上眼睛了。”家住辽宁省凌源市三十家子镇卧虎山村农民王林如是说。 王林状告非法行医者致人死亡,几经周折于昨日胜诉,并获得经济赔偿共计人民币10108元。 治感冒要了命 1998年1月2日,王林之妻李华患感冒。三十家子镇喇嘛洞村张力当即给李进行静脉滴注,使用药品为10%%葡萄糖注射液500毫升,白霉素4支(每支20万单位)、维生素C5支(每支0.25克)、定安卡那1支(0.2克)、病毒唑一支(100毫克)。滴注后,张力没有任何医嘱和观察即离去。输液一段时间后,王家人发现李华脸色发青、发冷,即派其儿子王宝柱到张力家找张力,告之其母输液后症状,并让张去看看。张力根据王宝柱所述,推测药凉所致,没问题,喝点开水就好了,以有事为由并未到王家察看李华的病情。 王宝柱回到家中,将张所说告知家人。李华病情逐渐加重,其家人将滴注针头拔下。当天下午3时15分,将李华送到凌源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为休克,经过一段时间抢救无效,李华于当日下午6时许死亡。 村医属于非法行医 悲剧发生后,王林多方协商未果,后诉至凌源市人民法院。经查,张力1992年7月15日经朝阳市卫生局批准为乡村医生,1996年10月吸收为三十家子镇喇嘛洞村卫生所医务人员,一个月后,张脱离村卫生所单独行医。凌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凌源市卫生局出具证明,认定张力单独行医,属无证经营,非法行医。王家人状告了几年,可谓一波三折。 官司终于打赢了 直到2003年12月2日,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再次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朝阳市法院指令凌源市法院另行组成合议请求,判令张力承付死亡补偿费、丧葬费、医疗费7948元;给付王宝柱生活补助费2160元。 至此一起诉讼5年的官司终于有了结果,张力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并没有在王林父子举证不能的情况下逃脱法律的制裁。王林父子寻求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最终检察机关为父子俩维护了合法权利。 现在虽然打赢了这场官司,但父子俩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人死不能复生,他们一个失去了自己的妻子,一个失去了疼爱自己的母亲,有什么能抚平他们心灵的伤痛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