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股份合作历史200多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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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9:07 东南快报 | |
新近发现的清代海商《自记年谱》见证闽台繁荣贸易 本报讯近日,石狮市博物馆在文物普查中,搜集到一部清代黄树珍的《自记年谱》,书中翔实地记录了作者一生从事闽台贸易的过程,见证了石狮海商对蚶江与鹿港对渡所起的推动作用。 据介绍,这部《自记年谱》全称《十三世约亭公自记年谱》,收录于《铺锦中镇江夏黄氏宗谱》中。年谱作者黄树珍是清代晋江铺锦(现石狮市宝盖镇铺锦)人,生于雍正四年(1726年),乾隆十年(1745年)到台湾鹿港经商,开办“锦镇行”,后和族戚合股在泉州新桥(顺济桥)开办“丰源号”、“协营号”。黄树珍为人乐善好施,曾捐资重修鹿港龙山寺、石狮龟湖塘堤岸、蚶江莲埭七星桥、铺锦洋内至石狮道路等。 该《自记年谱》记录了雍正十年(1732年)至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黄树珍的从商经历,涉及的经营项目包括农副产品、典当、木材、丝绸布匹等,见证了蚶江与鹿港正式开放对渡前夕石狮海商的活动情况。 研究人员发现,当时像黄树珍一样商业规模、影响较大的商人,开始采用“联财对号”的经营形式,即泉台两地的对口商号按股集资,对口配运经销。这种原始的采用股份合作制跨地区联营的方式,见证了石狮海商灵活的经营理念,也成为闽台民间贸易繁荣的标志。背景资料蚶江鹿港对渡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清政府正式开辟蚶江港与台湾鹿港对渡,设海防通判于蚶江,“挂验巡防,督催台运暨近辖词讼”,欲渡台者由通判给照,禁止私渡。石狮至今保存着对渡碑(省级文物)、七星桥碑等对渡文化史迹,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作者:陈智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