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人偷钱锤杀分尸(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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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9:32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国栋 通讯员孔献之)一批罪犯因犯有抢劫、绑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罪行,昨日被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这也是今年首批被执行死刑的案犯。 昨天被执行死刑的温某因怀疑别人偷了他的钱,而后将被怀疑者锤击分尸。据法院查明,2001年底,64岁的温某因怀疑事主李某偷其600元,李某到温某住处时,两人发生争吵。 随后,温趁李小便之机,持铁锤进入洗手间,用铁锤击打李的头部致其死亡。之后,温在洗手间用菜刀将李的尸体进行肢解,并于当晚将尸体运到公明镇李松廊村茅洲河边草滩上抛弃。次日,温乘车逃回家乡。图: 一批抢劫杀人犯昨被执行死刑。 本报记者 徐文阁 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