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首歌”成酱油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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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9:39 都市快报 | |
“同一首歌”成酱油商标?据信息时报如无意外,中央电视台红遍全国的栏目名称———“同一首歌”,本月底将成为广东省中山市一家调味食品厂的酱油商标。一些商标界人士称,像此类无形资产被抢注的现象目前很严重。 酱油瞄上“同一首歌” 据查,中山市这家调味食品厂在2002年6月10日提交注册“同一首歌”商标申请,注册类别是调味食品。 该厂表示,倘若注册成功,将把“同一首歌”的商标用于醋精、酱油、番茄酱、蚝油、辣椒油等调味品。 2003年10月28日,国家商标局对该商标进行了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根据国家商标法有关规定,公告期内没有其他人提出异议,商标就注册成功。也就是说在1月27日之前,没有人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该企业就合法拥有“同一首歌”这个注册商标。 央视可能已无能为力 实际上,央视在2002年1月17日已为《同一首歌》注册了商标,但它属于第42类商标,使用商品是“知识产权许可、版权管理、法律服务、技术研究、计算机软件设计、气象服务、主持计算机网站”等,的确未在第30类的调味食品类注册,这给广东厂家注册留下了空间。 广东省商标事务所律师董宜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使央视在这3个月内提出异议,想否决这个商标的注册都比较难。 姚明几乎注册了所有商标 据一些商标界的人士介绍,自去年来,这种潜在的商机、无形资产在商标界被抢注就非常严重,像“无间道”被申请为锁具商标、“绿茶”被申请为安全套商标,“木子美”被申请为老鼠药商标等。 据了解,注册一个商标的费用并不高,直接去国家商标局也就1000元,委托机构代理也就2000元,所有商标类别加在一起也就45类。但很多个人、机构在这方面的意识并不强。据了解,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就是篮球明星姚明,在自己出名时,他将自己的名字几乎在所有类别上都注册了商标,目前已经注册成功的就有9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