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21亿卖掉县府大院的结果可能是零和博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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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9:59 沈阳今报 | |
徐迅雷 开年不久,浙江有个县把自己县府的整个大院给卖了。1月13日,随着拍卖师的一锤定音,仙居县府大院被一家地产公司以1.21亿元的价格“拍”走。据介绍,这笔钱将全部用来偿还修建下岸水库的负债。(1月15日《新京报》) 建起来的水库是民心工程,那么,用来弥补资金缺口的卖大院之举,当然是得民心的举措了,看来这真是一个“民心行动”的平方。 然而,我的疑问来了:县府大院卖了,县府没卖,县里一大帮机构要为民办事,要有建在地皮上的房子,那么,这个注定要花钱,怎么办?报道最后提到:一直租用县供电大楼办公的仙居县政府即将有新的办公场所,新地址目前土地已经征好,估计明年可以开工建设,“新大楼的建设费用不会超过5000万元”。呵呵!1.21亿减去确定的5000万元,还剩7000多万。7000多万元再减去征地费用,搬迁费用,这几年租房的费用,应该还有一点剩余。那点剩余难道都可以投到那个水库里?可以是可以,但原来的县府大院,除了地皮,我想也是有房子的,地皮可能是“无偿划拨”的,我们也不好算什么钱了,但地皮上那些办公楼房,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要花纳税人的钱才建得起来的,没个几千万怎么可能拿得下?按我这个“账房先生”这样的算法,这1.21亿元是一分也不剩了。那么,这个卖掉县府大院的结果却是零和博弈。零和博弈,就是说钞票在不同的口袋里搬家,并没有创造出新的财富。 当然,你可以说,那个以1.21亿元拍得县府大院地皮的地产公司,会在这块地皮上创造新的财富。没错,但那财富是地产公司的,不是县政府的。县政府没有财富意义上的“正和博弈”,如果硬要说有的话,那么也只是政治意义上的、政绩意义上的———因为这样赢得了“为民卖掉县府大院”的高度评价。 旧的政府大院出售、新的政府大院建成,在改革开放、经济飞速发展的这些年头,其实也并不鲜见。用拍卖这种市场化的手段把旧的处理出去,确实也比较好。但是,如果这个过程是个零和博弈的过程,这个结果是零和博弈的结果,那就不要拿“弥补民心工程”来说事了,因为那样只能糊弄糊弄不明就里的老百姓。 如何理性看待“政府拍卖大院还债”新闻 张吉仁 近日,有关仙居县的新闻可谓不绝于耳。据新华社2003年12月26日报道,自1988年以来,仙居县城已建、在建的豪宅共有222幢,其中县处以上领导干部五人共建豪宅2000多平方米。可就在仙居县城,还有不少群众居住在年久失修的房子中,有的群众还由于拆迁问题没有完全解决而流离失所。在此之前的12月22日,还是新华社的报道:浙江省仙居县原县委书记陈根福最近被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追缴其收受的贿赂款13.58万元,上缴国库。 将两条负面新闻与一条正面新闻“串”在一起,固然不能说明什么,我只是想提醒各位读者:在一条正面新闻面前,要保持足够的独立思维能力。 就以“仙居县政府卖县府大院还水库建设负债”新闻来看,我注意到两个细节:“据悉,当水库被批准建设的消息传开后,仙居人民踊跃捐款4995万元。”、“据工程指挥部介绍,整个工程实际总投资约为4.5亿元,当地政府虽经多方筹措,包括以9200万元的价格出售下岸电站,但资金缺口仍在1.5亿元左右。” 虽然不敢断言,仙居人民踊跃捐款4995万元,其中是否有非自愿的因素,这至少也说明,在这个并不富裕的仙居县,人民拿出自己的血汗钱,为的是让水库工程可以尽快建成,从而保护自己的家园不受水患之苦。而对于负有保卫一方水土之责的政府来说,偿还建设水库欠下的债务,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拍卖县政府大院,也是还债的方式之一。 这个工程,总投资为4.5亿元,但作为一个读者,我不知道当初是否对工程进行绩效审计、是否对每笔投入都进行了科学和仔细的核算,看看其中是否有“浮夸”之处?每笔款项的去处是否都明明白白?有关审计机关是否对工程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跟踪,保证每分钱都落到实处。 这不是杞人忧天,因为从新华社的连续报道来看,仙居县某些政府官员暴露出了大量问题,从贪污受贿到非法占用土地,甚至到了惊动浙江省委书记的地步。如此严重的腐败程度,再加上有关下岸水库工程投入的具体情况,在新闻中又语焉不详,不由得不让人产生这样的担心和猜测。 所以,浙江仙居县公开出让原县府大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为了偿还下岸水库的负债,这样的举动,确实比某些地方政府赖债不还,要高格调得多;只是,这样的还债举动,其中究竟隐含了什么因素,有没有还其他“债务”的因素在内?我还不得而知。在面对一个信息不对称的新闻时,我不会轻易叫好。 不要面子要人心 毫无疑问,仙居县“四大家”的办公楼是用纳税人的钱兴建的。但为了偿还下岸水库的负债,仙居县“四大家”领导作出了“拍卖”的决定,这是“情为民所系”的真实体现。我不禁为仙居县“四大家”领导的勇气所折服———敢于正视现实,不怕“丢人现眼”。 近年来,浙江的经济发展很快,财政收入一年上一个新台阶。按理说,在当时财力允许的情况下,经过省政府批准,仙居县兴建“四大家”办公楼,应该是无可厚非的。可如今,眼看着“造福工程”欠下巨额债务,仙居县“四大家”领导在办公楼里坐得不安心了。为了还债,修好“造福工程”,拍卖办公楼,将纳税人的钱还给纳税人,用到紧要的地方。有这种敢于正视现实的勇气,的确不简单,是一个“痛苦的抉择”,不失为明智之举。尽管丢了“面子”,但换得了“民心”。(湖北 蔡红东) 为负责之举鼓掌
在到处可以听到政府赖账不还,政府上马建设高级办公大楼,拖欠建设工程款,或者政府吃垮酒店不还钱的消息的情况下,仙居县政府能够主动拍卖政府办公大楼,用于偿还债务,此举显得有些另类,这确实是一件值得肯定的明智、积极举动。 不久前媒体连续报道了陕西府谷县政府搞形象工程,欠债一亿多元,一位副县长面对债权人居然说:“有谁还能把县政府的门关了。”显然,这位副县长没有弄清楚,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是平等的,并不因为债务人是政府,就比债权人高出一截,就可以享有还债豁免权。如果政府实在没有什么还债,完全可以拍卖办公大楼,这样,即使不是关政府的门,也至少可以让政府办公人员的办公环境变得相对较差,从而迫使政府在债务问题上负责任地对待债务。(甘肃 梁发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