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性看待“政府拍卖大院还债”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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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9:59 沈阳今报 | |
张吉仁近日,有关仙居县的新闻可谓不绝于耳。据新华社2003年12月26日报道,自1988年以来,仙居县城已建、在建的豪宅共有222幢,其中县处以上领导干部五人共建豪宅2000多平方米。可就在仙居县城,还有不少群众居住在年久失修的房子中,有的群众还由于拆迁问题没有完全解决而流离失所。在此之前的12月22日,还是新华社的报道:浙江省仙居县原县委书记陈根福最近被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追缴其收受的贿赂款13.58万元,上缴国库。 将两条负面新闻与一条正面新闻“串”在一起,固然不能说明什么,我只是想提醒各位读者:在一条正面新闻面前,要保持足够的独立思维能力。 就以“仙居县政府卖县府大院还水库建设负债”新闻来看,我注意到两个细节:“据悉,当水库被批准建设的消息传开后,仙居人民踊跃捐款4995万元。”、“据工程指挥部介绍,整个工程实际总投资约为4.5亿元,当地政府虽经多方筹措,包括以9200万元的价格出售下岸电站,但资金缺口仍在1.5亿元左右。” 虽然不敢断言,仙居人民踊跃捐款4995万元,其中是否有非自愿的因素,这至少也说明,在这个并不富裕的仙居县,人民拿出自己的血汗钱,为的是让水库工程可以尽快建成,从而保护自己的家园不受水患之苦。而对于负有保卫一方水土之责的政府来说,偿还建设水库欠下的债务,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拍卖县政府大院,也是还债的方式之一。 这个工程,总投资为4.5亿元,但作为一个读者,我不知道当初是否对工程进行绩效审计、是否对每笔投入都进行了科学和仔细的核算,看看其中是否有“浮夸”之处?每笔款项的去处是否都明明白白?有关审计机关是否对工程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跟踪,保证每分钱都落到实处。 这不是杞人忧天,因为从新华社的连续报道来看,仙居县某些政府官员暴露出了大量问题,从贪污受贿到非法占用土地,甚至到了惊动浙江省委书记的地步。如此严重的腐败程度,再加上有关下岸水库工程投入的具体情况,在新闻中又语焉不详,不由得不让人产生这样的担心和猜测。 所以,浙江仙居县公开出让原县府大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为了偿还下岸水库的负债,这样的举动,确实比某些地方政府赖债不还,要高格调得多;只是,这样的还债举动,其中究竟隐含了什么因素,有没有还其他“债务”的因素在内?我还不得而知。在面对一个信息不对称的新闻时,我不会轻易叫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