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垫钱替欠债人“买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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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11:59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姚彩虹 记者施平) 主动垫钱为欠债人买下一套小房子,再卖掉欠债人的大房子,把中间的差价发给民工。通过灵活的办法,日前,南汇法院有效解决了95名民工的工资款。 吴先生是上海金山博盛服装厂的老板,截止到2002年4月,吴共拖欠95位民工的工资2 经查,吴本人确实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南汇法院遂追加吴的妻子和女儿为被执行人,并查封了他们的一套82.01平方米的房子。而吴的财产只有这套被查封的房子,考虑到社会稳定和吴家的居住权利,南汇法院多次做工作,希望他们卖掉这套房子,并明确保证将给他们保留适当安置费,但吴依然不愿履行。 无奈之下,法院多次查找后,在吴居住的同一小区内垫资购置了一套面积为36.02平米的房子,并进行适当装修,然后对吴家进行了强制搬迁。通过房产中介机构,82.01平方米的房屋以47.8万元予以变卖。1月10日,变卖的执行款全部到位,1月14日,法院向95名职工全额发放被拖欠的工资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