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新规发生重大车祸追究领导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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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12:06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今后,北京将对发生的重大车祸,直接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日前,市监察局、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联合制定《北京市关于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规定对造成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人员的领导追究责任。 按照该规定,须追究责任的重大事故有: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一次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且情节严重的;其他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北京青年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