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被公开拍卖(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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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12:1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违章建筑公开拍卖巨款买来烫手山芋 1997年5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省拍卖行拍卖其一批强制执行财产,并在《泉州晚报》上登载了拍卖公告,其中包括石狮市灵秀镇前廊村4号工业区27号综合大楼1幢。回祖籍地投资的台商蔡辉琳以250万元竞拍下了这幢11层、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的建筑物。在竞买前,蔡辉琳提出要看这幢楼房的有关手续,拍卖行则以手续抵押在债权人工商银行泉州市分行为由推辞,并建议竞买人可到现场查看标的物,等待拍卖成交后就可将全部手续移交。 蔡辉琳付清所有款项后购得大楼,并准备将其建成酒店。在1997年8月准备装修时,才发现未砌墙装修的7~11层属于违章建筑,按规定不能申报产权。1998年5月,他一纸诉状将福建省拍卖行告到了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8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蔡辉琳败诉,判决书中称台商蔡辉琳拍卖前看过实物应该清楚标的物的真实情况。一审判决书指出,这种违章建筑在石狮很多,该大楼也可以由政府出面统筹解决帮助办理产权手续。 批6层盖11层拍卖的大楼有隐患 石狮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公室主任许聪聪表示,“这幢大楼没有任何验收报告,属严重违章建筑,批6层竟然加盖到11层,这种房子在我们这里无法办理产权手续”。目前没有任何一方能找到当初的规划图,无法知晓这幢建筑的地下部分当初到底是按6层还是11层规划。如果当初地基是按6层设计,大楼的安全状况就令人担忧。 在蔡辉琳提出对大楼质量安全的怀疑后,2000年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站受福建省拍卖行委托对大楼进行上部结构构件检测,得出的结论是:“该建筑物现状不能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进行加固补强后方可使用。”地面以上部分现在已经需要加固补强,如果进行装修,大楼增加了几百吨重量将不堪重负。更严重的问题是地面以下的地基无法检测,在没有当初施工规划图的情况下,安全性还是无法保证。 蔡辉琳告诉记者,在提起诉讼后,法院等有关部门提出可以帮助其办理大楼的合法手续,让违章建筑通过政府行政行为变成合法建筑,但是没有任何部门能保证建筑的质量安全。 法院委托的事就一定合法吗? 对于这座违章建筑的拍卖行为是否合法,福建省拍卖行负责人辩解说,法院本来就是讲“法”的部门,泉州中院委托拍卖我们就拍卖,这肯定是合法拍卖,怎么能说违法呢? 福建省法学会理事林柏东说,现实生活中,不少违章建筑通过政府行为“合法”变身。实际上,违章建筑是禁止拍卖的。拍卖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城市规划法也明确规定,违章建筑不能进入流通领域,禁止拍卖。福建省建设厅法规处王克非告诉记者,从法规角度来看,对于违章建筑的处理分两种,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就要拆除。如果技术上不规范,有安全隐患,那在无法改正的情况下应该坚决予以拆除。(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