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监考徇私舞弊 秘密调换弟弟高考卷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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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12:48 新华网 | |
日前,江西省九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高考期间监考老师徇私舞弊案,被告人魏靓因犯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3年6月初,全国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即将举行,九江县第二中学女教师魏靓根据该县招生考试办公室的安排,在九江县考区一中考点监考,刚好魏靓的弟弟魏帅也报名参加了这次高考,被分在一中考点第45考场。6月7日下午开考前,监考老师分组进行了抽签,魏靓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靓身为2003年高等院校考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却利用监考的便利条件,徇私舞弊更改试卷,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文/沈双武):(来源:中国法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