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事司公布2004年公务员的复试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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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04:00 北京晨报 | |
总成绩145.8分以上,行政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均可参加 晨报讯(记者 张颖) 昨天,教育部人事司公布了2004年公务员的复试标准。凡报考教育部职位,参加中央、国家机关2004年度录用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在145.8分以上,行政能力测试符合人事部分数合格线要求的人员,都将有资格于2004年2月10日在北京语言大学参加公务员考试专业笔试复试。 复试将分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阶段分步进行。其中专业笔试按考生与职位6比1、综合面试按考生与职位2比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录用人选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及组织考察情况,从身体健康的考生中择优确定。专业笔试形式分教育行政能力、外语两门,报考非涉外职位考生的外语成绩只做参考。 录用考生名单将于2004年3月15日前在教育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