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3民警误杀无辜获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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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05:3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日前,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河南三门峡“5·21”警察持枪打死强行闯关人员一案,经河南省高级法院历时两年多二审,终于有了结果。二审维持了河南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以滥用职权罪终审判决被告人张效杰有期徒刑七年、张援疆有期徒刑六年、董献通有期徒刑五年。 张援疆原系河南陕县公安局民警,张效杰原系三门峡市公安局聘用人员,董献通原系 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审理后,以滥用职权罪对各被告人作出了上述有罪判决。宣判后,三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河南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3被告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在未判明闯关车辆内司乘人员身份的情况下,为阻止该车逃离,向车内开枪射击,造成2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故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钟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