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铁路原领导成员被判刑 聚焦粤海大案真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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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07:32 瞭望周刊 | |
最新一期《瞭望》文章:粤海大案真相 瞭望周刊特约记者杨晓雷 粤海铁路是我国第一条跨海通道,总投资45亿元,2003年1月7日正式开通,结束了海南省不通火车的历史。然而,就在粤海铁路开通不到一年的时间,主持筹建该条铁路的粤 公司以下简称粤海公司原领导班子被一锅端了。2003年12月26日,粤海铁路公司原领导班子成员唐建伟等5人因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受贿罪,被广州铁路中级法院一审判刑。该公司原总经理唐建伟被判刑9年;副总经理杜惠荣和朴英元兼总工程师分别被判刑6年半和7年半;原党委书记张培金被判刑1年缓期1年;另一副总经理李逊判刑2年缓刑2年。据检察机关指控,粤海铁路责任有限公司领导层共计私分国有资产657.4430万元,且唐建伟、朴英元、杜惠荣、李逊4人曾经受贿。 这是一起审计引发的案件。审计署深圳特派办本着对国家负责的态度,先后对粤海铁路建设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14次审计。正是在第14次审计中,审计组揭出了国有资金被套内幕。 7个套钱的经营实体 1998年5月—2000年10月粤海铁路公司先后成立的“7个实体”,实际是套取粤海铁路建设资金的工具。审计人员发现,7个实体经营的业务清一色是粤海铁路建设项目。这些实体并不具备承揽工程建设或购买工程物资的资质和能力,仅充当中间商,二传手,所谓运作,不过是过一下手从中吃一道差价,套取铁路建设资金罢了。 经查明,至2000年底,7个实体中的6个从粤海铁路公司自管基建项目中,套取建设资金6348.8万元,形成毛利收入。其中,以甲供料名义取得材料差价或管理费收入4961.4万元;所办实体无资质承包通过转包取得差价或管理费收入765.2万元;职工技术协会和技术服务中心以提供技术咨询名义取得收入622.2万元。 本来,甲供料是建设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保证材料质量,采取由建设方提供所需材料方式。但审计发现,粤海铁路公司为了用足概算(而不是节约投资),让下属实体套取高额利差,在甲供料方式上大做手脚,以概算价入成本账,不进行招投标采购,不自己采购,而通过下属物资公司购料,让其强行插在中间吃概算价与实际价之间的差额。更为恶劣的是,为了让下属公司套到更大的差价空间,粤海铁路公司串通设计方调高概算单价,虚列预算,套取资金。 工程建设收入的获取,与甲供料差价收入的取得方式大同小异。粤海铁路公司下属的实体均无施工资质,承包工程后,赚取差价或管理费后,便转包给施工单位,仅从湛海线铺架工程项目中,就赚取差价收入647万元。 最见不得阳光的,要数提供技术咨询取得的收入。该公司技术服务中心一经成立,即依托粤海铁路通道建设项目,全方位地介入物资采购和工程设计、施工等环节,以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名义取得经营收入。取得的服务收入全部来源于粤海铁路通道的建设资金。中心成员均系项目标底编制人及评标人,均在中心领取效益报酬,粤海铁路公司在自行组织的招标项目中,为了协助向中心交了“咨询费”的服务对象中标,真可谓“煞费苦心”。以制梁制枕招标为例,该中心1999年9月(招标前),分别与2家单位签定咨询服务合同,各收取服务费40万元和50万元。为了协助这两个单位投标中标,除招标前提供“咨询服务”外,还违规把1个标段拆分为2个;在评标中,又违规操作,为未中标的株洲桥梁公司,修改原始评分表。其结果可想而知。 就这样,国家用来建设粤海铁路的资金,被掌管资金的建设单位——粤海铁路公司,以种种名义挪用套取。据审计查明,7个实体共套取资金6348.8万元毛利,实际流失的建设资金达3324.5万元。 套取资金流向何处 巨额被套取的资金究竟流到何处去了呢?为了搞清这个问题,审计组几乎把7个实体所有支出明细账翻了个底朝天。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流失的建设资金,大部分作为奖金福利分给了个人。到2000年底,粤海铁路公司在7个公司计提工资基金及附加为2059.75万元,成为粤海铁路公司发给个人奖金以及福利支出的来源。 粤海铁路公司的职工最有感受,自从公司兴办各种实体后,个人收入直线上升,人均月收入翻了两倍都不止。据统计,其中正式职工的人均月收入,由兴办实体前的2358.5元,猛增至各实体上马后的8210元,增幅达248%;临时职工人均月收入由345.17元增至2085元,增幅达504%;领导班子人均月收入由6626元增至14515元,增幅达119%。每月领钱,普通员工可以同时在4处领取个人收入,而中层以上干部最多可以同时在七处领取收入。 审计查明,从1998年8月至2000年底共29个月间,由各实体以各种名义向粤海铁路公司员工发放标准外的收入1205.6万元;同时按照粤海公司制定的标准,由粤海公司本部和各实体发放工资奖金等收入1125.35万元,标准外发放额为标准内发放额的107%。 追索流失资金又生意外 2001年11月9日,审计署责成追回所有挪用的建设资金,调减工程成本。明确要求将违规用建设资金发给中层以上领导(含副职)的奖金福利悉数追回,上缴铁道部。 按照审计决定书执行,粤海公司高层领导每人平均要退30万元,中层干部每人平均要退20万元。 吃进去的怎么还吐得出来?为此,粤海铁路公司高层领导班子想出一个“技术处理”的“办法”。2002年3月,粤海公司5位领导决定再次把手伸向建设资金,与中铁某局一项目部商定,由该局通过编制虚假的大型临时工程后因粤海公司计划部部长陆汉章涉嫌犯罪被耽搁,粤海公司多拨200万元工程款给项目部。唐建伟、张培金、朴英元、杜惠荣4人从中提取现金120.2264万元,按每人要退缴的违规奖金数额领取现金后,以个人名义上交粤海公司财务部。 2002年4月,唐建伟等5人又如法炮制,从工程中套取工程款45.045万元作为“退缴”奖金款。 2002年11月,在深圳特派办来函催促责令其执行审计决定后。粤海公司5个领导立即召开大会决定,在南昌铁路××公司承建的××站场土石方及相关工程中虚增500多万元的工程。南昌公司和粤海公司财务人员从该工程款中分五次提现492.1716万元存入粤海公司账户。随后,唐建伟等人安排粤海公司中层领导在公司财务部已做好的交款单上签字,进行虚假退缴。 至此,粤海铁路公司原5名高层领导私分国有资产罪彻底败露。2003年11月20日,广州铁路检察院以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和受贿罪两项罪名对5人提起公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