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线”发布可罚一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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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08:19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月16日讯(记者 徐燕华) 记者今日从市气象局获悉,气象预报发布有了新规,将于 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擅自刊播、转播、转载气象预报的媒体将被处以最多1万元的罚款。 办法规定,气象预报应由各级政府指定的电台、电视台、报纸每天及时发布,或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签订刊播协议;面向社会公众的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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