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公家可托底 不可包“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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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09:5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公款吃喝是一大顽症,也是一大公害,有钱要吃喝,没钱也要吃喝,而靠赊欠吃喝,更成了顽症中的顽症,公害中的公害。 有鉴于此,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作出统一部署,要求各地把清理公款赊欠餐费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抓出成效。为此,全区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共清偿在饭店、酒家、餐馆挂账赊欠公款吃喝的餐费2037.54万元。此次清理工作中 有借有还,这是天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作出统一部署,清理公款赊欠餐费工作,对于饭店、酒家、餐馆的债权人无疑是一条好消息,也有利于维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形象。同时,区纪委、监察厅还要求各地“注重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公款赊欠吃喝歪风的发生。” 然而,综观清欠的举措,我总感到公家做了冤大头.。可以说,不真正查清2037.54万元欠款中,有多少是可吃可不吃的,有多少是小吃变大吃的,有多少是私吃公报的,有多少是巧立名目在吃喝上挂账的,就不可能达到真正“从源头上遏制公款赊欠吃喝歪风的发生”目的,更不可能从源头上真正遏制公款吃喝风。 也许,由于时间和人事变动的关系,有些欠账难以认定“吃主”,但既然想出了“三结合”的方法,也就能把“吃主”“结合”出来,尤其把“事由”“结合”出来。“冤有头,债有主”,对照党纪政纪,对照规章制度,看哪些是可以报销的,哪些是不可以报销的。把“债主”查出来,把吃喝账查清楚,该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清偿的,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清偿;该由个人负担的,由个人负担,再给“债主”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这样才能让饕餮者“吃不了兜着走”。 前不久,马王堆爆出惊人消息,在辛追夫人作古2000年后,居住在湖南郴州的“辛追夫人之107代后裔”已经找到。据说一个专家调查组经过23个月的寻访,采取了姓氏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动用了DNA手段,终于有了“郴州大发现”。这当然有商业炒作的味道,但笔者以为,如果有关方面也能以这样的工作精神“考证”这批公款吃喝账单,不用费那么大劲,2000多万元的责任人就会立即显现。 公家托底是负责任的手段。政府要在饭店、酒家、餐馆等业主面前树立良好的诚信形象,也要在百姓面前树立勤政廉洁的形象。也就是说,在清欠问题上,既要见钱也要见人;既要治表,更要治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