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建立低保对象分类救助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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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10:17 时代商报 | |
不同低保户给钱不一样 本报讯(记者王术)昨日,辽宁省民政局长电视电话会议在沈阳举行,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一个重要的信息:辽宁将探 索建立低保对象分类救助办法,对不同年龄、不同身体状况、不同家庭结构的低保户实行不同的救助办法,避免原来吃“大锅 饭”的弊端。目前,省民政厅正在积极筹划具体实施细则,预计将于今年下半年正式出台。 筹集1.2亿 帮贫困群体过大年 辽宁省民政厅将在2004年春节前,为60万户城乡困难群众筹集1.2亿元扶贫帮困款物,救助对象为城市低保 户、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和特困企业职工家庭以及农村特困户、重灾民,特别是生活困难的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 人、烈属、企业军转干部等优抚对象和老劳模、老党员、先进工作者、农村五保户等。 再建31所养老院贫困老人住 计划年内建两所以上的高品质养老院,解决广大贫困老人养老难的问题。同时在全省范围内新建高品质“区域性中心 养老院”31所,其中15所将建在省内的各个贫困县。工程将在2004年5月1日前开工,9月底前竣工,年底前入住。 建房2000套特困免费住 民政部门计划筹资3000万元,新建2000套扶贫房给困难群体,其中沈城新建180套。发放对象以农村特困 户为主,优先考虑生活困难的“三老”(老红军、老复员军人、老烈属)优抚对象、老劳模、老党员,每户的建筑面积不小于 50平方米。所有工程2004年5月1日前开工,9月底前竣工,年底前入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