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们将“及时雨”法官高高抛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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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11:03 法制日报 | |
本报记者 台建林 1月14日下午4时,一架从深圳飞来的客机降落在咸阳国际机场,西安市碑林区法院的法官董宁生、刘良山步入候机大厅,只听一声欢呼,40多名头戴安全帽的民工拥上前来,将他们高高抛起。不为别的,这两名西安法官刚从深圳为民工们执行回113万元的血汗钱。 2003年12月,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审理一桩劳务合同纠纷案,判决深圳市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149名民工87万元工钱。 2003年2月,碑林区法院还受理了四川省达州建筑实业总公司诉深圳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劳务合同纠纷案,此案涉及130名民工工钱的着落。 2001年6月,四川省达州建筑实业总公司承包深圳越众(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的部分劳务工程,在西安两处工地施工。2001年11月,工程完工,“四川达州公司”应得26万元劳务费,但直至2003年春节,“深圳越众公司”仍不支付。2003年9月,碑林区法院判决“深圳越众公司”向“四川达州公司”支付劳务费。“深圳越众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终审判决由“深圳越众公司”向“四川达州公司”支付劳务费26万元。 以上两案欠款方都在深圳。年关将至,如何让民工们在春节前拿到这笔血汗钱?1月11日晚,碑林区法院执行局派执行庭副庭长董宁生和执行员刘良山,赶赴千余公里外的深圳。俩人克服种种困难,仅用4天时间,圆满执行两起案件,将两案280名民工共113万元的劳务费追了回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