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启动先予执行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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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11:03 法制日报 | |
200万元工程款交付民工 本报讯(张宽明记者蒋德)1月14日下午,江苏省高级法院将先予执行的200万元工程款交付给中国建筑一局在南京施工的单位,民工们领到工资后高高兴兴踏上了返乡旅程。 去年底,江苏省高院受理了中国建筑一局有限公司诉江苏建威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 昨天,中国建筑一局向江苏省高级法院递交了先予支付工程价款申请书,称由于施工单位没有按约拿到工程款,无力支付大部分民工工资,要求被告从售房款中先行支付该公司部分工程款,以便其在春节前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 经江苏省高级法院审查,认为中国建筑一局申请先予支付工程款的请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并考虑到建威房地产公司的支付能力,为保证民工能在节前领到工资,及时作出裁定:由建威房地产公司先予支付中建一局200万元工程款。 当天,先予执行的200万元工程款已由江苏省高级法院交付给中国建筑一局在南京施工的单位。据了解,这笔为解决农民工工资而作出的先予执行200万元,为目前全国法院同类裁定数额最大的一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丁巧仁表示,用法律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