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艺术院校招生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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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12:4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2004年我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昨天出台,全国文化统考和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20日至23日。凡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在上述时间至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考试报名手续。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学校或所在单位介绍信,填写相应的报名登记表,并缴报名费30元。 据介绍,今年我省艺术院校专业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阅卷评 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计算与普通类相同,其中数学成绩100%计入总分。艺术院校的录取办法按其招生专业类型分为三种,录取院校应选择相应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三种录取办法是:(1)美术专业(含绘画、艺术设计)用全省专业统考成绩的高校,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3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由院校按其招生章程和有关招生政策择优录取。(2)音乐专业用全省专业统考成绩的高校,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3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由院校按其招生章程和有关招生政策择优录取。(3)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专科(高职)专业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我省招办备案。其他非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独立设置的专科艺术院校以及省内非专业统考的院校,在录取前省招办将根据招生计划数并放宽一定的比例,划定专业和文化录取控制线。(沈昭 袁建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