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出台24条措施为企业发展“松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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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13:19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了《提高办事效率、服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总共24条,主要内容有: 精减前置审批项目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事项继续执行前置审批外,其余事项试行 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分离 申请人符合市场主体资格条件的,但其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又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的,经营范围核定为“筹建”。待企业提交前置审批手续后,再据以核定经营范围。企业因经营不善丧失经营能力而停止经营,要求保留法人资格,取消经营资格的,予以核准,原经营范围删除,改为“仅供清理本企业债权债务使用”。 企业注册资本放宽 注册资本可分3年内到位。冠省名的,按条件,首期到资额不低于100万元,其他的不低于10万元。外商投资企业在3个月内第一期15%注册资本已到位的,其余资金无法按期到位的,允许其延长一年。企业注册资本分期到位的,在营业执照上注明认缴注册资本和实缴注册资本数额,企业按认缴数额承担法律责任。 分支机构允许冠省名 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3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在外省登记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允许其冠以或使用省名。企业投资高新技术、环境保护等新兴行业,允许其企业名称中使用“科技”“环保”等字样。对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允许在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前使用本行业特点的传统称谓,如“……所”“……院”等。放宽外商投资企业字号使用限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使用其惯用的英文字母做字号。企业申请冠省名的,可通过网络直接向省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经核准后,企业持冠省名核准通知书到所在市、县工商局办理登记注册。 信用绿牌两年年检一次 对试行“先照后证”的企业,若半年内未取得前置审批的批准文件,经企业申请,可延期半年。对试行“承诺登记制”的企业,补齐相关材料的时限,可延期为半年。信用等级为绿牌企业,实行两年一次年检,第一年只要报送年检报告书,申请“贴花”,可免于年检审查。 企业住所和生产场所相分离。对生产型企业,允许其在登记的辖区内选择他处作为生产场所,在其营业执照“住所”栏目中同时注明生产经营场所的具体地址,可不要办理分支机构。简化察看企业住所。除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外,其余的可在登记后结合日常巡查时察看。实行网上年检初审。企业可通过上网下载年检报告书等材料,并可通过网络报送年检材料,工商部门进行网上初审。 工商所可年检 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就低由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准。除外资企业外,在省、设区市工商局登记的绿牌企业,委托公司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局办理年检手续,然后将年检材料报原登记机关存档。在县(市、区)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可结合“经济户口”管理制度,施行工商所年检,然后将年检材料报原登记机关存档。 企业年检时间从原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延长至5月31日。实行企业登记代理服务制度。对符合代理服务条件的企业可通过预约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登记代理服务,登记机关指定专人为代理服务人,全程无偿代理有关的登记注册手续。 (陈敏/通讯员/沈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