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变危房百姓最遭殃 消费者要选准房地产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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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13:19 新华网 | |
新华网吉林频道1月17日电(王晓明鲍盛华)吉林省长春市民包玉光的房子刚刚住了两年多,就暴露出严重的质量问题,有时候能听见天棚顶上裂得“嘎巴嘎巴”响。包玉光说,买新房选准房地产公司更重要。 包玉光在1999年末花了7万多元从长春建工集团汇裕建筑有限公司买了套房子。可刚住了两年多,包玉光发现房屋的天棚和墙皮都有不同程度的开裂。包玉光立刻到物业部门反映 对此,长春建工集团一位姓柏的负责人说:“这种情况可能存在。现在建筑业里面的事情太复杂,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就像这汇裕建筑有限公司本身是建筑公司,不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所以他本身卖房子的可能性就不大,但也不是说绝对没有。至于房子质量出了问题,责任到底由谁来负还真搞不清楚,也很难搞清楚。” 2003年5月,包玉光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夫妻二人只好搬到朋友家借宿,“虽然这样做太麻烦别人了,但我们也不能整天担着风险生活啊!”包玉光说。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的马祖国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如果房子质量确实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并无法修复到合格标准,消费者有权要求房地产公司退房;如果可以修复到合格标准,则应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维修。 很多消费者认为,老百姓在选择新房时一定要先看看房地产公司的诚信度,不然,一旦出了问题只能自己受气。(完) 相关报道 房地产公司晚交房子多收费 消费者买房得多长几个“心眼儿” 新华网吉林频道1月17日电(王晓明鲍盛华)长春市民高晓伟从吉林省汇丰房地产开发公司买了一套商品房,可交房日期比合同规定日期晚了一年多,这还不算,这一年多的采暖费还要算在高晓伟的头上。 高晓伟原是长春市邮政局普通工人,现因病退休在家,靠单位每个月发的六七百元维持生活。2002年8月,高晓伟花了十多万元从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了一套房子,一次性付款,合同约定2002年8月房子交付使用。然而一直到2003年12月,高晓伟才拿到房子的钥匙。 可高晓伟发现房子还没有供暖,便找到物业管理部门。一个会计说,高晓伟的房子已经一年多没交采暖费了,要把采暖费补齐后才能供暖。“这段时间房子还没交付,怎么就开始算采暖费了呢?”高晓伟不解的说。这位会计表示,高晓伟迟交这么长时间,没罚他就不错了。对此,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马怀天表示,高晓伟反映的有关采暖费的问题在他们公司绝不存在,但推迟交房的情况确实有。当问及推迟的原因时,马经理支支吾吾不予回答。当记者再次打电话证实的时候,对面却传来这样的声音:“这关你们记者什么事啊,该你们管的你们管,不该你们管的最好别管。” 房子还没住进去就要交采暖费,高晓伟怎么也想不通,他多次找到房地产公司及物业部门协商,可至今没有结果,现在他的房子仍然没有供暖。“冷是冷,可我也不能眼睁睁的往里白扔1000多块钱啊,现在挣点儿钱多难啊!”高晓伟无奈的说。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的马祖国对此评点说,房地产公司推迟交房本身就是违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合同法》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并缴纳违约金。根据有关规定,消费者交付采暖费应从领取房子之日算起,而不是从合同签订的时候算起,像高晓伟的这种情况,他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讼。因此,消费者买房的时候,要多长几个“心眼儿”,尽量把一些具体的事情问明白。(完)(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