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给蚌埠一律师“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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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8日01:3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蚌埠市民刘德文就上海交大昂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夸大宣传其产品“昂立一号口服液”的保健功能,误导消费者,向卫生部“讨说法”。近日,国务院向刘德文寄来行政复议决定书,最终裁决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修改昂立一号说明书。 刘德文是蚌埠市一名律师。2002年9月26日,刘德文花65元在蚌埠市某医药公司购买了 收到卫生部行政复议决定书后,刘德文不服,又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审查机关审查后认为,被申请人(卫生部)批准的昂立一号说明书有不当之处,应当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昂立一号说明书进行相应规范。 (徐怀明)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