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商品四违规摊位被处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8日01:46 京华时报 | |
作者: 于杨来源: 本报讯(记者于杨)昨天,西站地区工商分局协同市工商局对西站周边地区的各经营场所的食品卫生情况、食品保质期及物价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4家摊位因销售过期食品而受到处罚。 执法人员昨天首先对中裕大厦底层的食品经营商场的摊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该处销售的各类商品都有明码标价,而且所有商品也都在保质期内销售。随后检查人员来到羊坊店与西站地区的交界地区,先后发现4家摊位销售过期面包,或存在把所售食品与自己的随身起居用品如牙刷、吃剩方便面盒混放等现象。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这些店主改正违规举动,并给予警告等一系列处罚决定。 西站地区工商分局刘志军副局长表示,春运期间,西站地区工商分局在西站大厅设有投诉台,旅客可随时对有损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