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组织救助街头乞讨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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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8日01:49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 本市公益性民间组织将广泛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截至昨天,全市有20家慈善救助服务社宣告成立。 慈善救助服务社和市残疾人慈善服务社将配备统一标志的车辆,上街协助市容和城管部门,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引导和护送至分布在全市的各社会救助管理站,协助政府进行社会救助。 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作出的“国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规定,从去年10月份开始,浦东、静安两区先行探索,设立了阳光慈善救助服务社和久安慈善救助服务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慈善救助服务社作为公益性民间组织,在协助政府实行救助管理、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18家慈善救助服务社的正式成立,标志着本市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在全市逐步展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