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清欠”的铁腕之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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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8日02:48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岁末年初,农民工的工资“清欠”工作,雷声大,雨点也大,但催讨难的问题却依然存在,特别是受工程款“拖欠链”的影响,不少地方,欠账的就是地方政府自己,让民工无计可施。近日,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意见,强调拖欠工程款将由国库集中支付。这实在是做好“清欠”工作的铁腕之举。 只要能证明工资拖欠的事实,就无须再考虑是不是找得到拖欠方的人,拿不拿得到拖欠方的钱,拖欠的工资,可由国库先支付。这样,农民工就不必驻守逼讨,四处追讨,长期催讨,不必为找劳动部门搞协调、找司法部门打官司而弄得精疲力尽,更不会因此遭遇追打,甚至于砍杀。 既然明确由国库支付,就不怕没钱。乡镇支付不了的,由县里先支付,县里支付不了的,由市里先支付,甚至一直支付到最大的国库。因为工程就在当地,当地政府管得了;税收又是一级级收上来的,先垫付,来年抵扣,具有可行性。 这样一来,欠民工的钱,就变成了欠政府的钱。民工讨钱,就变成了政府讨钱。只要有公司在、老板在、工程在,政府就不怕讨不到钱。即使公司倒了,老板逃了,工程废了,政府也要负一定的责任。而且,有些地方政府一边欠钱,一边盖楼、买车、出国考察、公款吃喝……这样一来,这些问题也都好解决了。这样一来,再不用总是强调民工要签好劳动合同了,再不用强调遇到工资拖欠要找劳动监察部门了,再不用强调讨不到工钱应该诉诸法律了……要知道,游戏规则的制定权、执行权与裁决权,都不在民工手里。要签约的我不要,你敢签吗?劳动监察部门也不能一投诉就来钱,你耗得起吗?法院是否受理,难说,受理后能否尽快开庭,难说,开庭后能否审出个结果,也难说,审出个结果了能否执行,更难说……这下好,有国库支付的尚方宝剑,民工终于可以看到“清欠”的天光了。 既然国库可以先予支付,那么,追讨期间,对于那些没地住的、没钱吃的民工,政府是否可以先提供食宿,费用一并算在欠钱的老板身上?这办法合法合理更合情,一可使民工不必夜宿于寒风中,不必每天用几角钱疗饥,二可增强政府“清欠”压力,提高“清欠”效率,三可让欠钱的老板承担“清欠”成本,使欠钱捞不到好处。其实,对追讨工钱的民工,还该支付一定的误工费,这个道理也完全说得过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