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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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8日03:12 深圳商报 | |
深圳市委市政府作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 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市政府设立科学技术奖,每年安排800万元重奖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科技人员。 支持企业加大研究开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可全额计入成本。 鼓励海内外投资者在我市设立创业投资机构。对符合政府导向的高新技术项目,市科技发展资金采取多种形式与创业投资机构匹配投入。 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优先购买本国、本地产品,特别是政府的信息化工程要优先采用本国、本地企业的软件系统。 鼓励科技型企业设立管理股和技术股,管理股和技术股的比例由企业股东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自主约定。 (《决定》详见A2版)(本报评论员文章《建设高科技城市的重要举措》见A2版)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