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采取五条紧急措施严防禽流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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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8日09:34 都市快报 | |
通讯员斯欣宇见习记者葛辉 都市快报讯针对日本、韩国和越南等亚洲国家相继暴发禽流感,迄今已经造成人员死亡的严峻态势,浙江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采取紧急措施,严防日本、韩国和越南等地禽流感传入我省。 这些措施包括:一是在全省口岸加强对来自日本、韩国和越南等发生禽流感国家和地区入境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申报、检疫查验和医学巡视工作,严格审查入境人员填写的《入境健康检疫申明卡》,对发现或申报有高热、咳嗽、流涕、肌痛等禽流感症状人员,要仔细排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控制、及时消毒、及时预警,杜绝禽流感传入浙江。对前往发生禽流感国家和地区的人员,检验检疫人员做好国际旅行保健工作,及时向出境旅客提供有关疫情信息和预防禽流感建议。 二是在各口岸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日本、韩国和越南输入禽鸟及其产品;已运抵口岸的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对截获的走私入境的来自发生疫病地区的禽鸟及其产品,一律在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三是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日本、韩国和越南的禽鸟及其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四是对途经浙江或在浙江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如发现有来自发生疫病地区的禽鸟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其交通员工自养自用的禽鸟,必须装入完好的笼具中;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五是全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各口岸密切关注禽流感疫情发生情况,关注疫情动态,加强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的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传播,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对违反规定的人或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