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过新法规规定:信访事项30天内办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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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8日09:39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1月18日电(岳德亮)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16日通过的一项法规规定,信访事项须在30天内办完。 将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信访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日。信访人对信访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办理结果之日起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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