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楚伽师灾区重建资金使用良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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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8日20:03 新华网 | |
新华网乌鲁木齐1月18日电(记者曹志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18日公布巴楚地震灾区重建家园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并对灾区重建工作做出评价。 2003年2月24日,新疆巴楚-伽师发生6.8级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为救助灾区人民生活、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投入大量财力;全国各地纷纷捐款捐物,帮助灾区进行重建。截至2003年9月底,有关部门共为巴楚-伽师地震灾区筹集救灾重建资金61184万元 巴楚-伽师地震发生后,新疆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15574万元,其中自治区级接收12734万元,喀什地区接收985万元,克州本级及所属县市接收110万元。从全国各地调往灾区的捐赠物资基本发放完毕,喀什地区库存物资折款270万元,克州库存物资结余7万元。 巴楚-伽师地震灾区各项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喀什地区灾后重建和维修的民房达到3.5万多户,已于2003年9月底全部完工,灾民全部喜迁新居。受灾最重的巴楚县需要重建的23237户民房也已全部建成。喀什地区需要重建的256所学校,到2003年10月底已有212所全部完工,学生已进入明亮的新教室上课;40所乡镇卫生院重建任务完成80%以上。 审计公告指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红十字会及新疆慈善总会按照规定拨付资金,当地有关部门和受灾县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救灾重建资金,没有发现重大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问题。灾区重建不仅改善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还为今后灾区社会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