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要严惩破坏东北振兴的犯罪 重点抓五类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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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8日20:0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中广网报道,正在召开的辽宁省纪委第四次全会透露,今年辽宁省要加大查办干扰破坏经济建设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创造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辽宁省明确了重点要抓好五类案件的查处,其中包括: ——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要决定和决策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干扰和破坏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案件; ——领导干部官僚主义,盲目决策,或为追求个人的政绩给党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 ——侵吞经济建设成果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挥霍浪费的案件; ——利用企业转制之机,侵吞国有集体资产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 ——以权谋私、敲诈勒索、欺压群众,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据了解,2003年全省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486件,其中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违纪违法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1661件,处分市(厅)级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711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4.8亿元。(记者耿旭) 相关专题:中央拟将振兴东北列为国策 | |